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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家屯的变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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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二十七章 如此末日。(2/4)
      第二,一个人应该受自己家庭的约束。第一个意思是受家庭成员的约束,第二个是受家庭责任感的约束。像薛三喜的日常生活中,一直的耍小聪明,一直的“天下老子第一”的意识存在着,在他的家庭成员里,根本没有人能够约束他,甚至他还不时地得到他的女人以及身边的人的怂恿。他的家庭责任感极差,这两者相互作用,相辅相成,使得他在趋于悬崖的穷途末路上越走越快,越来越近。

        所以,一个家庭成员的组成是非常重要的,当遇到了大是大非的原则问题,是一定要用综合的标准去判断和取舍的。任何一个男人,平日里干的某些大事,都是应该从他的女人,孩子和父母的脸色,眼光,甚至肤色和动作中,意识到那件事能做,那件事不能做。但薛三喜也先天性的缺失这一种环境,长时间的利益所得和不正常的生活方式,麻木了他家庭成员的神经,他们在那种不同于常人的生活环境中,失去了对事物善恶的敏感。所以在他的那个大院子里,只要存在的就是正确的,就是合理的。

        家庭人员的组成和生活环境,对家庭的那个主要决策者的人生观,价值观起着潜移默化的作用,甚至是能决定了他的生死和寿命。

        单说一个合格的女人,她不需要强势,不需要多么的好看,甚至不需要有多高的知识水平。但绝对需要她是一个正常的人,有一个正常人的是非分明,一个正常人的骨子里面的善良,洁净,正义,公平和勤劳的品质,甚至是“闷”。日常的生活中,需要她在男人的面前温柔无比,也可以在男人的面前低三下四,但若遇到了大是大非的问题,她是完全应该具备立刻爆发出一个正常人骨子里面的那些正常人品格的。当那个男人做不合时宜事情的时候,她可以战不胜那个男人,可以说不过那个男人,可以拉不回那个男人。但她完全可以把脸沉下来;完全可以把牙咬的“嘎嘣嘎嘣”地响;完全可以把自己一生最凶猛的眼光暴露在那个男人的面前;完全可以立刻不与那一个男人同房同床;完全可以摔筷子摔碗住到娘家里不回来,甚至引颈自刎······,而不是听之任之,一丘之貉,同流合污,助纣为虐。

        只有这样,再强势的男人也会有所收敛,才能少干或者不干那种缺理缺情的事。毕竟女人是这个家庭的“半边天”,是和那个男人同床共枕,生男育女,一个锅里搅“稀稠”的唯一的一个人。

        一个合格的女人就是这样的重要!

        一个合格的女人对一个家庭的秩序,也就是这样的微妙!

        这就是娶一个好女人能够“旺三代”的道理。

        这就是一个女人能不能“旺夫”的道理。

        薛三喜就先天性的缺失这一点,这种现实,一来取决于他的女人的作为;二来是薛三喜的性格熏陶使然。

        关于这一点,薛三喜完全没有半点的意识。那么,倒霉的也只是他薛三喜本人了。

        不信吗?骑着毛驴看唱本走着瞧!

        第三,一个人应该受“国法”的约束。“犯了国法不自由”,过去把“国法”叫“天条”,是人们对“国家法律”的敬畏,“国法”重要到什么地步呢?“国法”就是一座房子,越是“严实”越是好,只有那样,人们才能冬暖夏凉,人们才会不受“风霜酷暑”的侵袭,人们才能有安全感,遵守“国法”,人们才能安居乐业。

        那一段时间,薛三喜怀里经常揣着“万二八千”的,凡事,都是“钱”开路。他用当年康大功的一句话说,“只有我想不到的,没有我做不到的”。

        他手下的人赌博嫖娼,叫派出所抓走了,他随后就到了,撂上几个钱,人就放了。

        他手下的人打伤了别人,被抓了,他还是撂上几个钱,打人的人就没事了。

        他挖铝石,把百年大计的八龙水库大坝挖塌了,水利派出所把人带走了,他又是撂上几个钱,被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