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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令来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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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 踩着上位(2/2)
缓缓的收敛了起来,葛丹也曾问过自己,这么做是不是值得。

        不过最后得到的答案都是一样的,第一是为了李恒,为了那个枉死的人,说是过不去心里面那个坎也好,说是想找点存在感也好,葛丹就是想这么做。第二就是为了以后的官路了,所谓非常官必行非常事。如果现在葛丹什么都不做,只是按照老爹的安排去升官,或许也能成为高官,说不定还能位列六部。

        可是葛丹那远远达不到的葛丹的要求,葛丹不想那么过,如果葛丹想过得舒服,何必如此劳累?

        葛丹的低,没能入翰林,如果不做点非常事如何能达到葛丹想要达到的成就?培养科举人才,弄一个自己的班底,或许可以让葛丹扬名,但是那还不够。科举做得好,只能让葛丹名声大,让人觉得葛丹是一个会教书的,是一个名师,仅此而已。

        葛丹要给人的是能吏干吏的印象,这样一个陈年旧案,牵扯了无数人,牵扯了陈宣斌,葛丹依旧能查的清,无视权贵。

        如此一来,一个不畏权贵精明强干的形象就竖立起来了,葛丹给南直隶官场留下来的印象就不是户部侍郎葛奇的儿子。在加上科举的成就,葛丹基本上就在整个南直隶官场凸显了出来。在葛丹看来,陈宣斌的案子就是一个机会,这年头你想出名,想上位,不踩掉几个人怎么行。

        这件案子足够大,正好适合葛丹拿来扬名,至于踩了陈宣斌,葛丹一点心理障碍都没有。

        成化一朝葛丹只要能做到中枢或者封疆大吏就可以,真正确立地位的是弘治朝,而真正让葛丹大展宏图的,那是正德朝。现在葛丹做的这些,为的就是以后,而不是现在,如果区区陈宣斌都弄不倒,以后怎么到中枢去搏杀。这一次葛丹一定要把李恒的案子给翻过来,这年头的大明官员没有机会碰瓷也要找机会,何况这么好的一个机会摆在眼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