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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明末有套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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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不愿意等可以滚了(2/4)
,兵锋所向,血流成河,尸骨如山,赤地千里。

        一座一座城市被焚毁,一座一座的村镇变成废墟。

        李自成,张献忠,老回回,罗汝才,这些草莽,就会登上属于他们的舞台。

        河北、河南、陕西、山东、湖广,大明两京十三省,没有一寸土地是乐地,遍地烽火,杀得血流成河,人命在这样的乱世里比蚁还贱。

        在经过残酷的厮杀后,在天灾鼠疫的帮助下,反贼李自成率领百万大军,终于打进了北京,把延绵近三百年的大明帝国送进了坟墓。

        再然后,满清入关,李自成败亡,野蛮再一次战胜了文明,嘉定三屠,扬州十日,湖广填川。

        半边江山的花草树木,都染上了血腥。这就是明末,一个尸山血海血火交织的年代,一个人命贱如蝼蚁的时代。

        有人说,在雪崩之下,没有一片雪花是无辜的。

        可是,这句话,却是悖论。

        农民何其无辜?他们与世无争,辛苦勤劳,善良,却成为了野心家的棋子,为自己愚蠢买单。

        全旭的思维更加跳跃。

        卢象升望着全旭,只见他的脸上从平静,变得有些紧张,有些惶恐,有些不安,最后,变得有些愤怒,狰狞……

        全旭知道包括三娘,也就是历史上非常有名的红娘子。

        等她二八年华,她就开始了走街串巷,江湖卖艺的生涯。然后,她再遇到李岩,一见钟情。

        这个敢爱敢恨的女子,舍上了身家性命,走向了造反之路,她巾帼不让须眉,在战场上东拼西杀,最终却含恨而终。

        他知道卢象升,他本是文质彬彬的读书人,皮肤白皙人很瘦,却天生巨力,可以举起青龙偃月刀,上马杀敌。

        他本是户部员外朗,外放大名知府,己巳之变,本与他无关,然而,他却遣散家财,招募了一万兵马,进京协助防卫。

        从此以文转武,统领天雄军,南征北战,为大明这艘破船糊上漏洞,他最终成了卢阎王。

        他手握重权,却痴心不改,督军平叛,宣大抗清,援绝而死。

        全旭虽然没有说出来,至少,他一直在默默的做。

        让洪海洋购买道具作坊,就是想利用后世的科技,打造一批精良的道具,然后送给卢象升,让他可以不必管战场之外的事情。

        再到买粮食,其实就是为了弥补心中的缺憾,为了改变卢象升的命运。

        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

        在没有能力改变环境和命运的时候,全旭也只能当一个嘴炮,过过嘴瘾。

        可是,现在他可以自由来回明末和现代两个时空,他的心就慢慢大了起来。

        他并没有想过争霸天下,他只是不想顶着老鼠的尾巴,逢人就磕头下跪,就算挨了打,还要高呼“主子,打得好!”

        全旭的目光变得坚定起来,他望着卢象升,一脸认真的说道“卢大人,我说我想好好活下去,你相信吗?”

        卢象升微微一愣“这么简单?”

        “简单吗?”

        全旭笑了起来“卢大人哎,你是不当家不知柴米贵!眼下这个时代,要想活下去,其实并不容易!”

        卢象升叹了口气道“天灾终会过去!”

        “天灾其实不可怕,真的!”

        全旭指着屋外,笑道“我们的老祖宗,给我们打下了这么一大片天下,虽然会遇到干旱少雨,也会遇到洪灾颗粒无收,但是,天下之大,无论再大的灾难,总有地方可以丰收,总会有粮食可以收获,弥补不足。只是,最大的问题还是人祸!就像现在,河南河北遭遇干旱,去年粮食减半,甚至有些地方颗粒无收,而在江南,湖广一带,粮价并不高,一石粮食堪堪七钱银子,然而到了大名府,就变得了二两银子,到了京师,米价甚至高达二两三钱银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