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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罪之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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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显性征象(2/3)
种可能,他有着强烈的恨意。这种恨意源自于对他人的肾脏,也就是说,凶手的身体健康状况可能不理想,十有八九患有这方面的疾病。

        其次,受害人的死亡地点都有水。这看起来像是巧合,也像是为了销毁作案痕迹,但细思之下便能洞悉到更深的关联。

        或者说,这是前一种征象的诱因。因为寒雨以及冷水侵袭人体,在治疗不及时的情况下是满足诱肾病条件的。

        再者,凶手是从背后袭击的受害人,其实这是心理和行为两方面促成的。尸体创口显示凶手身材相对矮小,那么行为上他就势必会采取成功率更高的犯罪手段,背后下黑手无疑是最好的选择。

        而从心理方面来讲,通常正面袭击受害人才能宣泄仇恨,才能最大程度的享受报复的快感。可他手持利器却偏偏选择了从背后下手,说明他是为了对自身某种显性特征加以掩饰。

        换言之,他的面部或者肢体存有缺陷。

        采取这样的作案方式应该源于两点,一方面是自卑心理作祟,另一方面则是怕被认出面临暴露的危险。

        最后,凶手所选择的目标有着显著的共性,好色和滥交。由此可以推断,他的男性生理器官很有可能存在重大障碍。

        至此,作案人特征也明朗了。身材矮小面部或者肢体有明显缺陷患有肾脏疾病,且在男女之事上力不从心。

        而最符合这些特征的只有一个人——张宝书!

        白队,我不得不承认,你的推导过程的确很精彩,也很富有逻辑性。周然先是鼓了鼓掌,随即又皱了皱眉头,可我想说的是,仅仅是看到被割下的肾脏便认定凶手患有这方面疾病,是不是太草率了一些?

        草率吗?白中元笑笑,在刑事案件中,每名办案人员采取的方式方法或许不同,但有一个点是谁都绕不开的。

        你说的是,显性征象?周然若有所思。

        没错。白中元点点头,就拿这起连环案来说,如果张宝书只是为了杀人,那么他完全没有必要将受害人的肾脏切割下来,之所以这样做,说明肾脏无论是之于他还是之于案件本身都有着非同寻常的意义。

        那你又是如何快锁定的张宝书?周然对此极为好奇,毕竟这工棚中不乏身高较矮的人。

        观察。

        观察什么?

        与案件中显性征象可能有关的人。

        准确的说,是与肾脏可能产生关联的人?周然若有所思。

        是的。白中元继续点头,我站在门口时观察过工棚中的每一个人,现其他人皮肤都晒得黝黑,只有张宝书略有异常。

        什么异常?周然追问。

        面色白,除此之外他的眼眶四周以及脸部还有水肿。白中元说着,拿出了一张纸,刚才我查了一下,水肿是慢性肾炎的明显特征,且在早晨表现尤为严重,而脸色白则是因为肾炎诱的贫血。

        我还是有些怀疑。或许是自尊心作祟,周然不想落了下风,仅凭一双眼睛就能直接把凶手挖出来?

        光靠眼睛当然不行。白中元笑笑,随后抬起了手,除此之外,还要靠鼻子。

        鼻子?旁边的一名刑警颇有不解。

        没错,就是鼻子。白中元点头,你们应该还记得,我曾经近距离审视过工棚中的每一个人吧?

        记得。刑警点头,又问,白队,可这又能说明什么?

        小许,你可真够笨的。周然直接说道,如果张宝书真的有肾脏疾病,那就一定要吃药,所以白队是闻的药味儿对吗?

        是的。白中元又翻开了那张纸,我在查阅肾炎的同时也了解了一下治疗方法,最好是中西结合。西药的味道自然是闻不到的,可中药就不同了,长期服用之下一定会在身上有所残留。

        张宝书的脸色苍白且伴有病理性水肿,结合他身上散出的中药味儿,于是就成了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