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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被男配叼回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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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老身穿了(1/2)
        一袭青衣瘦弱少年静靠坐在门栏处,眉头紧锁,带着浓重青色的眼睛半眯半睁。

        夜色如墨倾洒,轰隆隆的雷声仿佛野兽的咆哮,电闪雷鸣,大雨倾盆,哗啦啦的声响犹如万马奔腾,不用想也知道,那些没有荫蔽的娇花,已让雨打成了一地残红。

        瘦得骨节突出的手指抚摸上怀中一朵枯萎的花瓣。她想着,不知为何笑了。

        笑容蔓延,那张苍白无血色的脸陡然僵住,在一瞬间宛如变成一张毫无生气的面具。下一刻,脸上的肌肉开始有了细微的活动,笑容慢慢隐没下去。

        痴痴的眸中泛出好奇和冷静的光。

        林朝歌靠坐着大门口,回想起醒来见到镜中人那一幕,苍白的一张脸,细长的眉,小巧鼻梁,狭长一对桃花眼,薄唇,再就是又尖又细的下巴,活像只没长开的狐狸崽。

        倘若这双水灵的眼睛瞳距再近一些,还能是个小家碧玉,公子清隽的长相,若是容貌在精致一些,做个双目能放电的狐媚美男,走走祸国殃民路线倒也不错。

        林朝歌长叹,没女主命就是没女主命,从面相上都看得出来,可惜就算没有女主命,再不济女二、女三她也不介意,可是这个没带把的假男人就有点不够意思了。

        她抚摸自己瘦削得咯骨的下巴,微皱眉头。

        原主太瘦了,瘦得让人难受。古往今来,都是丰腴一些的女人才有福气,按照老一辈的迷信说法,这张脸是个薄福短命相,虽然,此刻她是个男的,可这一看就是尖酸刻薄、迂腐穷书生的短命鬼相。

        林朝歌站起来,一片惨造蹂躏花瓣落在了地上,室外下了一天雨,地上积出大小水坑的画面模模糊糊地映出她的身影。

        宽大的袖口盖过了骨瘦如柴的手,穿在身上直咣当,活似一根骷髅偷穿着不和时宜的衣服。

        林朝歌瘦得活像骷髅,平日原主含胸低头惯了,肩膀前倾,看起来有点畏畏缩缩。

        林朝歌用力把背挺直了,垂首看地上反光,若有所思。

        这个年代,人们在平行世界的穿梭已成常事,任何生活中的偶然,都有可能触发一次多维空间的旅行。而林朝歌之所以一脚跨入了这个世界,都怪她在半夜义愤填膺地与一名玛丽苏写手怼骂。

        这本书正是狗血言情,玛丽苏作者披着一张大女主励志奋斗文,本兴冲冲打算熬夜苦读,头悬梁刺股,换来的却是深夜里寝室床上的一声声“卧槽”。

        什么励志热血大作世界的外壳下面,完全还是那熟悉的味道,熟悉的配方嘛!喜欢男主的炮灰女人斗智斗勇,喜欢女主的男二男三求而不得。

        其中男女主角误会重重,一对小鸳鸯在阴谋与算计中你侬我侬,感情线乱得像一团没头毛线。

        为此林朝歌愤而提笔挑灯夜读写书评,不不不,她是顺着找到了作者的微博id,与该作者互骂了大半晚上,还不带重复的脏话。

        如果说激起读者愤怒也算是成功的话,不知排多少号的炮灰林朝歌应该算是整本书中最可怜也最难也令人忘怀的一个角色。

        少年及第,前途无限,谈吐儒雅,犹记得描写初次出场时,可捞是惊艳了一片读者。

        春色时节总多雨,绵绵密密地落在十里秦淮,铺天盖地扯不断的愁绪,烟雨蒙蒙,途经石桥侧身见一少年手持天青色油纸伞,穿一袭浅青罗衣,头发以竹簪束起。

        一张俊朗清隽的脸孔,青色的长袍随风飘拂,说不出的洒脱,俊秀,好一位翩翩少年郎。

        愁啊,的确是愁得很了。

        结果,出场不过几分钟,她嗝屁了,可能作者惊恐她的呼声会盖过女主,嗯,属于死后也不忘偶尔被拉出来鞭尸的黑心恶毒骡子。

        林朝歌尤记得原文这个角色死后,被彻底冠上阴郁怯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