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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夜之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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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1/2)
        兰卡斯特家有两个少爷。

        大少爷史蒂夫·兰卡斯特身高接近两米,身高体壮,再配上那一头灿烂的金发,宛如威风凛凛的雄狮!

        有人称,曾亲眼见他徒手打死一只老虎,有人说他一顿饭就能干掉半条烤羊腿和两卢克烤麦饼,还有人说他在夜御数女后的第二天依旧生龙活虎地出现在校场,并一口气放翻数十名骑士扈从……诸如此类传闻自然真伪难辨,不过镇上的妓女倒是的确十分留恋他的勇猛以及慷慨,每晚都会留一扇小窗翘首以盼,期待这个多金少爷大驾光临。

        于是,锡安北境的人民用他们朴素的实用主义观念来评价史蒂夫因为他吃得多干得多(各种意义),身体强壮少病,所以他是未来的英雄,未来的领袖。

        但与他相比,二少爷特鲁曼·兰卡斯特就显得很废物了。

        嗯,各种意义上的废物。

        特鲁曼自幼就是一副弱不禁风的样子,长得十分白净,这在北境人民看来是病态的象征,并且他那一头漂亮的红发也被认为是蔫不拉几,无精打采的象征,就像染病的玉米顶上的穗。

        而他本人,也十分安静,甚至安静的不像一个贵族。

        特鲁曼既不滋事也不生非,很少去镇上找乐子,只是终日带着仆人逛街遛狗,四处闲逛。他多数情况下会出现在乡间小路和田垄上,并时常与农夫打交道,这种反常的行为在人们看来就显得“游手好闲”了。

        同时,这让一众想要抱他大腿的地痞流氓丝毫找不到下手机会,就连镇上的妓女也对他颇有怨词,每每提及时总不免揶揄几句,以此来凸显史蒂夫的慷慨。

        出于这种情绪,人们连他的名字也会读错。

        按照泰沃里亚古典贵族的发音,他的确该被叫做特鲁曼·兰卡斯特,名字里带着弹舌音,十分花哨。只可惜锡安北境的人民既野蛮又粗鲁,舌头不能打转,天生厌恶一切花哨的弹舌和颤音,索性将这么一个本该充满贵族气息的名字念得像没有姓氏的农民——

        楚门。

        于是久而久之,就连男爵府上的仆人也都在背地里这么称呼他了,楚门少爷的地位之低可见一斑。

        但是,这样一个被普通领民和下人都瞧不起的废物少爷,却很得詹姆·兰卡斯特,也就是男爵老爷的喜爱,甚至是赤裸裸的偏爱、溺爱,这让人百思不得其解……

        直到三天前,他们才有一丝明悟。

        那天是詹姆·兰卡斯特老爷的下葬日,几乎镇子的人都去了。

        当詹姆老爷身盖绣着鸢尾花族徽的纹边黑旗,被四名下人抬进墓穴时,一阵雾季尾声的微风吹过,顿时,他那头稀稀落落、堪堪包住头顶的头发被吹得四散……

        在阳光照耀下,发色就如他的臭脾气一样红的热烈。

        巧的是,那天史蒂夫少爷的舅舅——也就是他母亲的亲哥哥,劳伯·罗伯茨阁下,就站在念诵悼词的牧师旁边,顶着一头耀眼的金发,仿佛威风凛凛的雄狮……

        瞧,这下子事情不就明朗多了?

        在场的围观群众都自诩聪明人,无论看见什么、想到什么都不会多嘴,只是挤出几滴伤感的眼泪缅怀领主时,在心里多了份对楚门的同情。

        傻子也知道这位废物少爷未来的命运。

        可唯独傻子自己还沉浸在老爹去世的悲痛中。

        虽然平时也不见他如何尊敬詹姆老爷,但这毕竟是血浓于水的亲情,楚门揉了揉自己乱糟糟的红发,罕见地流露出悲伤的神色,抿着嘴唇,不知道在想什么。

        一旁的史蒂夫则脸色紧绷,如果四周没有人,他说不定都会放声大笑。

        詹姆老爷下葬后,管家鲁伯特先生拭去泪水,从左胸前的口袋里掏出一张准备多时的信封,正要拆开宣读,肩上突然传